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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北区专利示范企业认定
信息来源:作者:发布日期:2009-08-03 17:15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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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事项: 江北区专利示范企业认定
申报条件: 1、在本区注册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; 2、企业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,设有专利管理机构和专利管理人员;建立了有效的专利申请、实施保护、管理和信息利用机制;专利工作贯穿于技术、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; 3、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健全,制定并实施专利工作绩效考核制度、专利成果分配奖励制度,将专利工作与技术创新工作的考核评价有机结合,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较强、创新积极性高; 4、企业近3年累计拥有有效授权专利10项以上或拥有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5项以上,主导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; 5、企业专利产品年销售额800万元以上并占企业总销售额40%以上或专利技术产品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;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2%以上; 6、企业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,并能积极采取措施应对他人侵犯企业知识产权行为,有效保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。
办理流程:

所需证件:
咨询电话: 87663758
收费标准: 不收费
提交材料:

1、《江北区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》;
2、企业专利工作总结。内容包括企业概况、专利制度建设情况、专利信息利用、知识产权培训、企业专利申请、授权以及保护情况、专利产业化实施及效益情况、企业知识产权规划和工作计划等;
3、近3年有效授权专利汇总表和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;
4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5、企业上年度的财务报表、专利产品销售汇总表和研发投入清单(原则上以科技年报数据为准)、近三年用于知识产权的费用清单;
6、有关制度和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。

表格下载: 表格下载
办理地点: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发展科
办理期限:
工作时间: 8:30-11:30 13:30-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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